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(试行)
2022.07.26
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(试行)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维护,保障设施正常运行,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,根据相关法律、 法规和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的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。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,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 污水,主要包括洗涤、洗浴、厨房和厕
2022.07.26
2022.07.25
2022.07.22
2022.07.21
2022.07.20
2022.07.19
2022.07.18
2022.07.15